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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要点


俺们中国有句俗话,“隔行如隔山”。对于大多数普通群众来说,新药研发好比是没过门的新娘,犹抱琵琶半遮面,见过,没真正接触过。



其实药物研发如同造房子一样,我们都知道房子有很多“共性”(有屋顶,围墙,地板等),但实际上每一个房屋的建设都具有独一无二的“个性”(布局,房间数量,房间用途等)。

一个新药为了能够获得药物监管机构批准而进入市场销售给患者,它必须在以下方面(共性)达到严格批准:

a.安全性(这个药物潜在的风险是什么?)

b.有效性(这个药物有用的效应是什么?)

c.高质量(这个药物是否可以通过一种方法生产出来并保持其是纯净稳定的产品?)


然而,所有药物都有其不一样的积极和消极的效应(有效性和副作用,“个性”),是否批准一个药物应用于实践则取决于药物的风险获益衡量(Risk-benefit Equation)-即患者使用该药物后,可能获得的有利方面多还是有害方面多(所谓两利相衡从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这就是各个药物监管机构的职责所在,它们会根据申办者(通常为制药公司)提供的该药临床前及临床试验数据,作出分析和判断,最终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药物研发的大致过程如下:


▪ 基础实验室研究-筛选与优化

这个过程通常从筛选合适的化合物开始。实验室科学家和生物学家合作,挑选出一些可能拥有药物属性的化合物并不断对它们进行修饰优化,使它们最终拥有药物属性-能进入并留存于动物体内达到一个可接受的范围(浓度),选择性的对事先定义好的靶器官产生作用而不产生伤害(“毒性”)。科学家们会筛选出很多这些可能成为药物的化合物,但是最终,这些分子化合物中只有1/2000能够被应用到人体进行测试,而这一过程需要历时3-5年,而且有时候会功亏一篑。


▪ 动物模型的安全性研究-非临床试验

通过了基础实验室的筛选与优化的分子化合物,就可以在动物身上进行基础安全性研究了,而这一过程如果一帆风顺的话,就可以用于人体试验了。这一阶段的研究是测量有多少药物进入了动物模型的血流以及在动物体内留存多长时间(药物代谢动力学)-寻找能轻易进入体内且可以在体内保持较长时间(这段时间足以使给药次数达到一天1次或2次)的药物。科学家们会在动物身上进行短期的安全性研究以检测任何可能的毒副反应(药物的毒性)。如果动物的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测试结果满意且适当的药物剂型可以生产的话,这个药物就可以考虑用于人体试验了。


▪ 人体研究-临床试验

在人体进行药物临床研究必须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在美国,申办者必须递交研究性新药申请(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 IND);在欧洲,相应的这些资料递交叫做临床试验申请(Clinical Trial Application, CTA)。在我们中国,进行药物的临床试验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批准,递交的相应资料也称为临床试验申请(Clinical TrialApplication, CTA)。


在我们中国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将临床试验分为I、II、III、IV期。


I期临床试验

在人体进行测试的第一阶段,称为I期临床试验,主要关注于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人体对药物的作用)。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代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通常这类试验会在健康志愿者身上进行,但也有极少数试验会在病人身上进行。


II期临床试验

人体测试的第二阶段(II期临床试验)是治疗作用初步评价阶段。其目的是初步评价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为III期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和给药剂量方案的确定提供依据。此阶段的研究设计可以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采用多种形式,包括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通常会分为两部分-IIa期(小规模安全性测试和探索性疗效测试)以及IIb期(较大规模的疗效和安全性测试,包括药物不同剂量的测试)。


III期临床试验

第三阶段,III期临床试验,是人体临床试验中最大规模的测试,通常至少有2个重要的疗效和安全性研究组成。治疗作用确证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验证药物对目标适应症患者的治疗作用和安全性,评价利益与风险关系,最终为药物注册申请的审查提供充分的依据。试验一般应为具有足够样本量的随机盲法对照试验。

这一阶段的研究需要成千上万的患者参与才能完成。


IV期临床试验

新药上市后应用研究阶段。其目的是进一步考察在广泛使用条件下的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评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在经过了前三个阶段的临床试验以后,如果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有一个满意的结果,就可以向药物监管机构提出新药上市的申请了。这个申请在美国称为新药申请(New Drug Application, NDA),在欧洲叫做市场授权申请(Marketing Authorization Application, MAA),在中国称为药品注册申请,类似于美国的新药申请(NDA)。药物监管机构会对递交上来的资料进行审阅和审核,最终作出批准还是拒绝的决定。这个审阅过程大致需要一年。如果药物上市申请获得批准,监管机构也可能要求进行额外的一些研究,这就是所谓的IV期临床试验。


从以上过程大家可以看到,作为普通小老百姓,真正可能涉及到自身风险的阶段也就是I-III期临床试验(IV期相对来说风险较小),而且阶段越靠前,风险就越大。那有什么东西可以保护我们少受一些风险吗?有,下面就简单聊一聊如何进行人体临床试验,以及进行临床试验需要遵守哪些法律法规。


在人身上进行新药的测试意味着让受试者在获得科学利益和药物发展过程中承担风险。这类测试以临床研究的形式进行,是一个耗时耗财的过程。为了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健康,进行临床研究必须以最高的科学和伦理标准来要求。临床研究的伦理准则在《赫尔辛基宣言》中描述的非常清楚。其中最关键的两点原则是所有的受试者都是自愿参加临床试验,不会被迫参加。所有的受试者会获得适合于他们病情/身体状况的最好的治疗。另外,进行临床试验方方面面的标准在ICH-GCP中也描述的非常详细。这个指南几乎涵盖了临床试验所有的流程,包括试验的设计,必要的文档,伦理问题和试验的进行。这个指南是临床研究的灵魂所在。在中国,这个指南为CFDA所用并略加修改在2003年发布,称为《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国进行的所有(境内外)临床试验都必须遵循该规范。



因此,临床试验并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样没有任何制约就可以拿人来做试验,相反,它有着最严格的保护受试者的机制。有朋友可能会说,一堆规范有什么用,谁会去执行,谁知道你执行没执行。


这个质疑非常到位,接下来就说一说如何监管。在药物研发的过程中,目前,科学家通常通过临床试验来回答1-2个科学性问题,而这些问题也是监管机构感兴趣的可能治疗某些疾病使公众获益的问题。临床试验最开始的时候要写一个非常重要和关键的文件-试验方案,而这1-2个问题也就是方案中的主要和次要目的。写方案是临床试验中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因为它实际上是一个涉及到试验方方面面的总的计划书。方案完成后需要有人去执行和监督执行。临床试验中执行方案的人通常是医院的医生,又称为研究者。他们必须严格按照方案来进行临床试验。


监督执行方案的人通常是申办者的运营团队,他们的这种监督叫做监查,有时也会有申办者或非申办者的人对试验过程进行稽查,更为重要的是,药物监管机构的人也会对试验进行视察。又有朋友可能有意见了,监查也好,稽查也好,不都是药企自己查自己,有什么用。我非常同意大家关于自查的质疑,尽管监查和稽查是申办者内部的监管,但最终都要接受药物监管机构的视察。这里的药物监管机构不仅仅是中国的CFDA,还有美国的FDA,欧盟的EMA,英国的MHRA等等。高投资,高风险,高收益是药物研发、药企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之表现。


综上所述,临床试验是全球人民都可以参与的一项质量有保证,利益受保护,看病少花钱的科学活动。但也要谨记,试验有风险,入试需谨慎。希望通过这次的普及工作能够让人民群众对临床试验有一个比较正确的认识。